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本辖区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按照省工信厅《申报通知》(见附件1)要求向所在辖区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申请,可采取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充分掌握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平台实际运营等情况,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函,汇总后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
2.申报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申报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光盘)。
3.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于2025年9月15日11时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意见函和企业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市工信局信发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王喆 刘筱琦,联系电话:86772411
邮箱:hebgxjdsj@163.com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平台认定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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