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奖励政策是落实国家“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要求的地方性配套措施,核心目标是激励省内中小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打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通道。
一、政策适用范围
1. 地域与主体限定:在黑龙江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信用门槛明确:企业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 核心条件:企业必须在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且完成直接融资(仅限股权融资、区域性股权市场可转债两种形式)。
二、奖励标准
1. 奖励计算方式:省级财政按企业直接融资额的2% 给予资金奖励,融资额越高,奖励金额越高。
2. 上限管控: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兼顾政策普惠性与财政资金效益。
三、兑现流程
1. 申报组织:由省工信厅牵头印发兑现通知,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提供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协助企业准备材料,简化企业申报负担。
2. 专业审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省工信厅结合审核报告提出资金分配意见。
3. 公示与审议:拟支持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省工信厅党组会审议。
4. 资金拨付:经省政府批复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计划,市县两级财政、工信部门配合拨付,保障资金直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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