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黑知规〔2023〕1号)有关政策,依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知规联发〔2024〕1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我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补助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省政府及我省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机构、知识产权运营促进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二)上年度根据运营机构类型及自身功能设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机构的软硬件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撮合交易服务、供需对接活动等。
三、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补助申报书;
(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绩效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并推荐所辖市县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申报,指导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
(二)申报材料分纸质版和word可编辑版。申报材料经当地知识产权部门审核后,申报主体将纸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或胶装)。
(三)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word可编辑版报送至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汇总(纸质版和word可编辑版)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隆、南震
联系方式:0451-82642951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