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科技型企业转型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3年以上(2016年2月15日之前注册),且无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受让)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科技型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2018年度通过购买在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委托开发技术合同)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www.innofund.gov.cn)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3.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后在企业转化实施,且该成果发明人(持有人)与企业无关联关系。
4.目前企业缴纳社保人员不少于10人,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2018年企业购买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到帐金额不低于10万元。
5.对于规上企业应依法入统。
二、补助标准
按照2018年度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技术交易到帐金额的50%给予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哈尔滨市非科技型企业转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补助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2018年购买在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或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4.技术合同登记表;
5.科技成果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和银行付款证明;
6.科技成果转移转让证明。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帐号已注册开通的单位,用“申报人”帐号登陆“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xt.harbin.gov.cn/)”,进入“非科技型企业转型补助” 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原件扫描),填报完成后提交,用“申报单位”帐号登陆审核。新用户必须网上注册后再进行填报。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申报书,连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胶装、禁止使用塑料夹)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实地调研。市科技局相关处室到企业实地调研,现场审验申报材料并留存。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对通过审核调研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上报审批。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资金安排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呈报市政府审批。
4.拨付资金。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批复文件,拨付资金。
五、受理时间
采取全年申报按季度受理的方式,首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8月25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月25日;第三批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12月25日。节假日顺延。
六、申报咨询
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2367277 18249464851
2.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武英华,82363593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赵宇, 82363000
附件: 2019年哈尔滨市非科技型企业转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申报书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