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黑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黑科规〔2019〕4号)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2021年5家企业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2628379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